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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11-11-24 来源:
欢迎选购林海牌摩托车,为了您更好地使用并得到良好的服务,请在一个月没携带保修卡、购车发票、合格证或行车证(复印件亦可),到就近本公司特约维修站办理保修登记手续。三包处理规定:按国家《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一、保修范围 1.购车一年或行驶一万公里内(超过其中一项失效)。 (A)发动机主要零件:曲轴箱、缸头、缸体、曲轴、活塞总成、配气机构、变速机构、离合器总成、磁电机总成、机油泵、化油器、起动电机。 (B)车架部分:前后轮圈、主车架、液刹制动器、主电缆。 2.购车六个月或6000公里内(超过其中一项失效)。 (A)电器元件:里程表、转速表、把手开关、主开关、点火器、高压包。 (B)焊接处:消音器、前后减震器。 3.购车三个月或行驶3000公里内(超过其中一项失效)。 (A)电器元件:喇叭、继电器、闪光器、整流器、电瓶。 (B)里程表传动齿轮、驱动片。 二、不予保修的消耗品及油脂液类: 消耗品:空气滤芯、塑料件、离合器摩擦片、大小链轮、链条、火花塞、传动皮带、灯泡类、保险丝、各类拉线、制动蹄块(片)、内胎、机油、制动液等。 三、敬请您遵守的事项: 1.遵照说明书规定正确驾驶,定期检查与保养。 2.请实行驾驶前的检查、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请按保养表中所示的要求定期更换零件及油脂类。 四、下列情况不予“三包”: 1.自购车之日起一年以上,行驶里程超过一万公里的; 2.经销单位或运输单位因管理、仓储、运输不善造成包装破损、零配件缺损、锈蚀、氧化、变质和损坏的; 3.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造成损坏的; 4.由于用户使用不当,保管不善,不遵守使用保养规定而引起故障损坏的,正常磨损的; 5.使用非正厂零件、指定用油所造成的不良的; 6.对机械性能没有影响的感觉上的现象,如声音、振东、油污等; 7.用户发现故障后,应立即送修,若因故拖延不送保修,耽误时间造成保修期满的; 8.保修期内,自行拆卸、整理、改装、超负荷行驶的; 9.试验、处理、降价的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