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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环保信息发布日期2018-01-01 来源: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环保信息信息公开编号:CN FD G2 00 0675000001 000001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声明:本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本企业对公开的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公司承诺:我公司型号为SPE175(MZ175)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26133-2010)第二阶段的要求,并能够符合标准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 第一部分 发动机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 检验信息8、型式检验信息
第三部分 污染控制技术信息
本发动机环保关键零部件(发动机、化油器、喷射器、混合装置、ECU、氧传感器、催化转化器、EGR)明显标注了永久性标识,标识内容包括该零部件的型号和生产企业名称(全称、缩写或徽标),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制造商/进口企业信息19、法人代表:刘群 20、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迎春西路199号 21、联系电话:0523-86992010 本信息内容可访问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inhaigroup.com/)查询 附表
企业名称: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时间:2018-01-08 09:11:14 |